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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W:為何使用英英辭典?
為何使用英英辭典?
這篇文章本來用意在於回答某篇回應的,因為有些觀點相當程度呈現了我個人幾個核心看法,所以獨立寫成一篇文章。這也是我整個寫書過程的幾個思考之一。
是不是要「完全」否定英漢辭典?個人的看法是,一個學習者讀得夠多、學得夠久、體會夠深,他就會自然而然覺得英漢辭典的不適用。還在這過程中的人,對英漢辭典會有依賴,這是人之常情。四月二十四日隨《聯合報》夾帶而來的 The New York Times 有一篇文章,標題寫著 3 Deaths Show Disparity in Value of Life in China,朋友問我 disparity 什麼意思,我翻了 Collins Cobuild 詞典給她看,上面寫著 If there is a disparity between two or more things, there is a noticeable difference between them. (FORMAL)。問題來了,朋友又問說,那麼 disparity 與 difference 兩個字有何不同?我再查了一下 Macmillan English Dictionary
,解釋是 FORMAL, a difference between things,這解釋似乎沒有任何幫助。於是,再查 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, 4th edition 得到的解釋是 a difference between two or more things, especially an unfair one,這裡已經有更多資訊了,但還不夠。我在電腦上隨即切換到 Longman Language Activator,又看到更詳細的說明:formal
a big difference between two groups of people or things – use this especially when you think the difference is unfair or may cause problems。後面這段話補足了認知的缺口。
我不想去思考 disparity 中文該如何講,但這字在這裡的用法內涵我了然於心。這是我的學習方式。以後我在「使用」這個字時,心裡也清楚明白該如何斟酌。
看到 apple 的英文解釋 a round fruit with a firm white flesh and a green, red or yellow skin,理所當然沒辦法浮現出「蘋果」。除非兩個可能,第一,有人提示中文叫做「蘋果」;第二,有照片或實物可看。
注意喔,透過英文學習英文是很科學的,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。任何信口開河的胡亂引申都要戒慎小心。
一般的學習者在不知 apple 是「蘋果」時,心裡一直有著一種不安與不踏實的感覺。一旦得知 apple 就是「蘋果」時,立刻安心,覺得豁然,因為中文的「蘋果」馬上讓他有感覺,因為他可以串聯出許許多多兒時記憶,許多生活的點滴,所以學習者的「知道」並不是語言學習上的「知道」,而是生活經驗上的明白與連結。
當這樣的事情發生時,原來的英文解釋就會逐漸被學習者所丟棄、遺忘。後續的學習也因此被拉回到英漢的環境。這種知識與經驗的連結隨時都在拉扯英文學習者的純英文思考。從小我們學習的數學、生物、倫理道德、天文地理,還有許許多多生活經驗,都以中文為媒介。甚至連吵架、罵人,以及作夢也都是中文的環境。這樣龐大的學習與經驗串聯,確實讓英文學習者可以好好倚靠。
我的觀察,大多數學習者就處在這樣的拉扯之間。其實更確實地說,很多人根本就直接安安穩穩地利用中文系統在學英文,絲毫沒有抗拒與體會拉扯的經驗與感覺。他們對英文會有多深刻的體會,我持保留的態度。
學習英文不能這樣因利乘便,以現成的中文認知系統當倚靠。應該要像我們小時候學習數學、社會、自然、天文地理等等課程那樣,逐漸以英文為媒介構築起這樣的知識體系。隨著這個系統的逐漸完成,英文學習就會愈來愈輕鬆,感覺到左右逢源。
這樣的學習方式,未必要到英國、美國才能完成。到國外去當然會更方便,但絕不是必要條件,反而是英英辭典的使用才是一個絕不能免的步驟。讓英文學習上的思考不要摻雜中文。久而久之,習慣養成,就會覺得英漢辭典反而讓人使用起來不安。
方向弄對了,各種聽、說、讀、寫的學習才會有成果的累積。否則只是原地打轉,徒勞無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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